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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财产申报,买了保险需要申报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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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越来越多的小伙伴向我们咨询“公务员买保险需要进行财产申报吗”“到底哪些保险需要财产申报”……

接下来,我们一一解答。

公务员买的保险需要申报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不是所有人、所有保险都要申报。

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副处级以上)应当报告下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共同生活的子女是什么意思?在外地生活的不算吗?

所谓“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投资型保险具体是指什么呢?

《规定》中对“投资型保险”做如下解释: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也对此做了详细说明:“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或“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截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

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同样需要申报,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事项中。

总结来说,以下保险需要申报:

两全保险,生死两全,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均应给付保险金。

年金保险,在生存期间由保险人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保险金,常见的每三年给付一次,每年给付一次。其中养老年金保险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投资连结保险,可自选调节股市等多个投资方向,获得收益的保险。

万能型,万能账户结算有最低保证利率,投资方向固定,有机会获得保底收益以上不确定收益的保险。

以下保险,没有要求申报:

终身寿险,无论何时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定期寿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按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重大疾病,发生赔付的保险。

医疗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对应医疗责任,发生赔付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事故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发生赔付的保险。意外伤残按照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最后,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对“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理解和执行尺度不尽相同。在申报过程中有疑虑的话,一方面还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一方面也可以向组织单位寻求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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